关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学生 国家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
作者:学生工作部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09-15 11:21:23 浏览:
各学院:
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,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,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
资助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对服兵役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1、2020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毕业生。
2、补报往年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。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年份早于入伍年份的毕业生,但不追溯文件实施起始年——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。如2011年毕业生,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;2011年毕业生,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。
3、2020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;补报往年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,只受理2019-2020学年的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补报申请。
4、退役1年以上,参加高考考入我校,且目前在校就读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。
5、不享受国家资助的情况: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;定向生(定向培养士官除外)、委培生和国防生;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。
二、申请流程
1、应征入伍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均需登录全国征兵网(http://www.gfbzb.gov.cn),按要求在线准确填写并正反打印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》,应征入伍学生填写《申请表Ⅰ》,退役复学学生填写《申请表Ⅱ》,均为一式两份。
2、应征入伍学生需提供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1份、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(为防复印不清晰,需在空白处手写开户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;银行卡应为一类卡);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学生,需同时提供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。
3、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学费减免,需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。
4、申请资助学生按照“先去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—再去校财务处审核缴纳学费信息—最后到学生资助中心交表”的顺序,完成申请表的流转。注意,申请表上本人签字应为本人手写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从2019年开始,应征入伍、退役复学学生与退役士兵的国家资助同步申请、审核并发放,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再逐年申请资助,而是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。
2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服兵役学生资助工作,认真阅读国家文件精神,做好资助政策宣传,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(含在校生、应往届毕业生、往年未办理该项资助的服兵役学生),提醒他们按时申请提交材料。
3、所有服兵役学生(含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学)都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,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表格,办理相关手续。补报往年应征入伍在校生和毕业生要求同上
4、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10月12日前交学校退役军人办公室。
附件:
1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
2、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
3、《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》填写说明求
学生资助中心
2020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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